濱州出臺生物質清潔取暖運行補貼政策

  • 濱州出臺生物質清潔取暖運行補貼政策已關閉評論
  • A+
所屬分類:各地政策
  近日,濱州市人民政府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清潔取暖運行補貼有關工作的通知》。
 
  清潔取暖補貼范圍為:2017年至2022年期間,實施煤改氣(電)和生物質清潔取暖改造的,且目前仍繼續(xù)采用清潔能源方式取暖的用戶。
 
  補貼標準標準為:2023—2024年采暖季實行退坡補貼政策,至2025—2026年采暖季結束后不再發(fā)放運行補貼,退坡補貼資金由市、縣(市、區(qū))按照3:7比例分擔。
 
  以下為原文:
 
  濱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清潔取暖運行補貼有關工作的通知
 
  濱政辦字〔2023〕60號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各市屬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單位:
 
  自2017年啟動實施清潔取暖改造至今,全市共完成改造87.6萬戶,基本實現(xiàn)農(nóng)村地區(qū)“通道城市2022年底前實現(xiàn)應改盡改”要求。為鞏固清潔取暖成效,確保群眾溫暖過冬,經(jīng)市政府同意,現(xiàn)就進一步做好全市清潔取暖運行補貼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確補貼范圍
 
  2017年至2022年期間,實施煤改氣(電)和生物質清潔取暖改造的,且目前仍繼續(xù)采用清潔能源方式取暖的用戶。
 
  二、嚴格補貼標準
 
  清潔取暖運行補貼自2023—2024年采暖季實行退坡補貼政策,至2025—2026年采暖季結束后不再發(fā)放運行補貼,退坡補貼資金由市、縣(市、區(qū))按照3:7比例分擔。
 
  (一)享受清潔取暖運行補貼政策3年及以上的清潔取暖改造用戶(以列入清潔取暖建設竣工臺賬時間為準),對煤改氣(電)用戶,2023—2024年采暖季、2024—2025年采暖季和2025—2026年采暖季,每戶分別最高補貼450元、300元、150元。對生物質取暖用戶,2023—2024年采暖季、2024—2025年采暖季和2025—2026年采暖季,每戶分別最高補貼300元、200元、100元。
 
  (二)對享受運行補貼政策不足3年的改造用戶,繼續(xù)執(zhí)行原三年補貼政策,原三年補貼政策結束后,下采暖季直接執(zhí)行當年度退坡補貼標準。其中:2021年煤改氣(電)用戶按照2024—2025年采暖季、2025—2026年采暖季分別最高補貼300元、150元,生物質取暖用戶分別最高補貼200元、100元標準執(zhí)行;2022年煤改氣(電)用戶按照2025—2026年采暖季最高補貼150元,生物質取暖用戶最高補貼100元標準執(zhí)行。
 
  (三)對困難群眾(經(jīng)鄉(xiāng)村振興部門或民政部門認定),在執(zhí)行退坡補貼標準基礎上,增加補貼額度,每戶每個采暖季最高補貼100元。
 
  三、落實相關責任
 
  (一)各級各部門要嚴格執(zhí)行散煤管控有關要求,加強散煤復燃監(jiān)督檢查,落實責任部門包保縣(市、區(qū))、市屬開發(fā)區(qū)制度,加大散煤使用排查力度,嚴防散煤復燃,確保清潔取暖資金取得應有成效。
 
  (二)各級各部門要督促相關單位、企業(yè)做好清潔取暖設備巡查維修工作,加快天然氣、電力管網(wǎng)建設,加強能源供應保障,確保人民群眾安全溫暖過冬。
 
  (三)各縣(市、區(qū))要結合實際,制定清潔取暖運行補貼政策。同時,因地制宜探索太陽能、生物質能等清潔能源應用,加大對清潔型煤的使用推廣,健全清潔取暖長效運行體系。
 
  (四)各級各部門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及時受理群眾訴求,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濱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21日